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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安装申请指引 Ver2.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SDH网络建设,保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安装SDH小站的用户,应按要求填写《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安装申请表》(附件一)及《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接入席位清单》(附件二),盖公司章后一式二份寄至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SDH小站只接受公司总部级的申请。本公司收到安装申请后进行安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返回一份经核准通过的安装申请以示确认。
第三条 上海证通SDH小站共有两个主站接入端,分别是上证所证券大厦和上海证通地球站,用户申请的第一个SDH小站原则上应接入上证所证券大厦(目前上证所证券大厦只提供中国电信线路接入)。
第四条 用户应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1.8万元,申请使用联通线路的用户还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专线租用业务协议》复印件传真给本公司,否则本公司有权撤销用户申请。
第五条 用户应保证入网申请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故必须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第六条 用户应在收到经核准通过的安装申请后根据电信运营商要求准备相关小站配套设备及其它所有设备(配置要求见附件三),并自行支付相关设备费用、电信线路开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七条 用户不得将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转接至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在SDH小站开通验收完成后,用户须及时将《SDH宽带接入系统安装用户开通验收单》(附件四)传真给本公司指定协作公司,小站开通日期以本公司的实际开通日期为准。
第九条 用户应及时向本公司支付年使用费及营业部年入网费。使用费及营业部年入网费收费标准详见《上海证通通信接入价格一览表》,本公司有权视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上海证通通信接入价格一览表》请在本公司网站查询,网址:www.stocom.net)
第十条 用户不得擅自更改小站软硬件配置,如需更改,必须经本公司同意,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测试后方可上线运行。未经本公司许可私自变更小站软硬件配置的用户,须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用户如需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PROP2000业务,可在本公司网站下载《PROP系统SDH联网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盖公司章后传真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二条 用户如需办理SDH小站搬迁或撤销业务,应按本公司公布的相关指引办理手续。如需撤销的小站因用户原因尚未开通,则用户应承担本公司已经发生的实际线路及工程费用。
第十三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附件一: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安装申请表
附件二: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接入席位清单
附件三:上海证通SDH用户小站用户自购设备技术要求
附件四:SDH宽带接入系统安装用户开通验收单(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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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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